转发关于四批863计划生物和医药技术领域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1-11-26
 院科研[2010]060号
各申请者:
 科技部现发布了863计划生物和医药技术领域4批项目申报指南,分别是:
1、重大化工产品的先进生物制造重大项目;
2、数字化医疗工程技术开发主题项目;
3、体外诊断技术产口开发重大项目;
4、干细胞治疗技术临床转化及应用研究主题项目。
具体内容和条件请参阅附件一各《申报指南》和附件二《申报须知》。
此次均为863重点重大或主题项目申报,需多家单位联合申报,请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认真了解《申报指南》和,积极与国内同行沟通交流,争取牵头或加入相关团队申报。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者要求
   (一)申请者资格
    863计划课题任务实行法人责任制。课题由法人申请,并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课题申请负责人。每个项目/课题申请只能有一个申请单位(或项目牵头申请单位)和一个申请负责人。
    1、申请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2、申请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对于中国大陆公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5岁(含)以下(按照指南发布之日计算);
    3.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4.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5.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对于港澳台的科技人员,在满足上述2-5项条件的情况下,只要有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受聘于课题申请单位,合作期或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申请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可提出项目/课题申请,并由课题申请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的,在满足上述2-5项条件的情况下,只要正式受聘于课题申请单位,且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每年在课题申请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可提出项目/课题申请,并由课题申请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不能参与申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总工作时间已达到满负荷的人员;因违规被取消申报资格和其他不能保证履行规定义务者。
   (二)限项申请规定
      为保证科研人员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家科技计划实行限制申请及承担课题数量规定。每个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一项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等)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主要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在研课题(不包括申请指南发布日之前提出验收申请的课题)的负责人不能作为申请负责人申报新项目/课题。每个申请负责人在同一批发布的申请指南中只能申请1项863计划项目或课题。863计划在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课题。
    课题申请负责人每年投入课题的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其他参加人员每年投入课题的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
    (三)申请者的责任与义务
     申请负责人要按照项目/课题申请指南的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并保证所有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申请者在申请项目/课题时,应坚持诚信原则,不得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不得将已经获得其他经费支持的,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向863计划再次进行申请。对于故意在项目/课题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提交的任何课题申请。
二、申请程序和要求
863计划课题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必须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访问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
(一)申请者获取用名和密码。
1、之前申报过863项目的老师请继续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如遗忘可向我处应用科查询。
2、之前申报过或者未申报过863项目的老师都请填写《申请帐号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三),科研科于10月28日前电邮我处应用科以便授权申报。
3、为避免校内同行重复申报同类课题,因此请务必于10月28日前将《申请帐号基本信息表》发我处,以便学校统筹协调。
 (二)申请者填报申报材料:
1、填写申请书:申请者可先在申请书可从科技部网站的申报中心中下载下载最新版本的申请书进行撰写,申请书完成后再凭我处分配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一经提交就不能再退回,因此请申请者认真检查,确保无误后再通过系统提交我处管理员用户,并且请申请者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医科处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无误后提交科技部申报系统。
2、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填写:
A、课题承担单位信息请参照附件四填写。
B、课题主要研究人员参与本课题工作时间(人月)的计算是以总计执行年限计算。
C、行业领域由课题组自行选择。
(2)协作单位信息填写:
A、协作单位指中山大学之外的国内单位;所涉及的协作单位必须在科技部进行注册并应在项目申请书提交之前注册成功,不在科技部网站注册的单位不能作为协作单位。
国外单位不能作为协作单位,课题组成员中的国外成员仅能作为技术指导、顾问等,否则应申请国际合作项目,不属于863计划申请范畴。
B、有协作单位的一定要确保有签字盖章的正式合作协议书(要求盖协作单位法人公章),正式合作协议书需扫描至申报系统。
C、请在附件2中提供协作单位的法人代表人姓名,以备单位管理员在线填写协作单位意见,。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30日,申请者于该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申请者等待医科审核上报到科技部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具体交的份数待科技部具体通知后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035 87334871                                    
 
附件:
附件一:《申报指南》
附件二:《申报须知》
附件四:《“依托单位信息”填写说明》(请到科研科索取)
 
                                               科研科
                                             20101025